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通讯员 王琴)近年来,皋兰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皋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服务“城郊县域”经济发展新模式,紧盯农村人居环境、食药安全、耕地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护农助农举措,用法治力量保障农村居民住得舒心、吃得放心、种得安心。
守护农村河湖生态安全
皋兰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水务局,实地查看金沙村河道、蔡家河流域、黄河什川段等多处重点水域,发现河道旁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线索8个;依法向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及相关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18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拆除违法建筑2处;清理违规占用河道砂场1座;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5320余方;督促相关镇政府在河道重点点位补植林木3500余棵;加强河道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同时,还联合县水务局会签《皋兰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机关“线索共享、双向移交、协同办理”机制,就涉水违法案件、水行政执法难点、管理漏洞等召开分析研判会议10余次,开展联合巡查执法3次,合力解决河湖水质污染、阻碍河道行洪安全等突出疑难问题6个,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4次,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河(湖)。
保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
皋兰县检察院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家乐餐饮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走访全县农家乐等餐饮经营点52户次,发现经营证照不齐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餐饮具消毒不及时等问题8项,向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4家不合规农家乐经营商户按期完成整改。联合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监督,对辖区12所学校食堂,以及周边商超、流动餐饮摊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核实原材料来源、食品加工存储、工作区消毒卫生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9件,督促解决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设备设施不合格等问题8个。
同时,还联合县卫健局,开展乡村小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县12家诊所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是否存在使用过期药品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个别诊所未按药品属性及贮藏要求储存、未建立购进台账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保护耕地免受污染侵害
皋兰县检察院通过深入开展“废旧农膜、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摸排乡镇农业园区、瓜果种植园等区域,筛查发现区域内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等问题线索11条,依法向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制发检察建议7份,联合开展田间废旧农膜集中整治16次,清理废旧农膜93吨,保护4万亩耕地免受污染侵害。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皋兰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整治方案》,督促其与农药经营者签订《农资规范经营告知书》,引导农民及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环保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推动综合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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