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检爱书襄”守护民生福祉

发布时间:2024-11-27 15:12:52     来源:法治甘肃网

“我现在身体好多了,感谢你们的关爱……”近日,张某拉着通渭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说。

今年3月,通渭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被告人王某某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张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收到案件线索后,我们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指定专人优先办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经调查核实,张某的丈夫系残疾人,案发前,一家人主要靠张某务农为生;案发后,张某因案导致腰椎受伤,丧失劳动力,家庭经济来源断流,加之张某还需治疗,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10月下旬,通渭县检察院为张某申请发放救助金1万元。为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该院依托与县妇联、县民政部门等11家单位建立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联合县妇联走访慰问,为张某发放生活用品;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恢复生活信心;协调居住地村委会帮助其申请获得公益性岗位,共同落实多元化帮扶措施。

 近年来,通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立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打造“检爱书襄”12309检察品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我们将地方特色与法律服务巧妙融合,成立‘金银花和解室’,架起司法为民‘连心桥’。”办案检察官介绍,金银花和解室发挥“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后端调处”作用,在解决涉案矛盾纠纷的同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目前已办理因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引起的轻刑类刑事和解案件18件,协调民政部门落实社会保障类政策6人次。

今年1月,该院制定《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综治中心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入推进检察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衔接,开通妇女儿童维权、企业法律服务两个“绿色通道”,为农村困难妇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帮办实事35件,解决困难21件。今年3月,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何娟童)

责任编辑:高富强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