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苟倩倩)“既要把案件办好,也要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温情。”近日,渭源县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县综治中心调解员参与调解,将刑事案件产生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审查起诉阶段。
渭源县检察院在办理李某交通肇事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查,与案件双方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到双方有赔偿谅解、化解矛盾的意愿后,遂启动检调对接工作程序。
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将调解工作安排在县检察院并组织召开听证会。经过听证和调解,犯罪嫌疑人李某诚恳地向被害人亲属道歉,表明了自己愿意积极赔偿弥补损失的想法,被害人亲属接受了道歉,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正式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李某写下悔过书,被害人亲属出具了谅解书。依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从轻从宽处理的决定。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自引入检调对接机制以来,渭源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审慎把握检调对接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对涉及到矛盾纠纷调处的案件及时向县综治中心移送案件线索,采取多种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促进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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