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为贯彻落实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11月18日,皋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落实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宏观案件质效分析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通过微观案件质量评查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业务宏观管理作用,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运用科学管理理念,强化业务分析,持续跟踪完善“三个结构比”,并对检察办案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要以案件本身为对象加强案件管理,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和流程管控,高效运用检察资源,规范流程监控程序,加强重要办案环节的预警提示,及时纠正程序瑕疵问题。要将质量管理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完善常规自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随机抽查“四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管控体系,推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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