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榕斐 寇馨予)“未成年人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应当伸出援手,通过法律途径帮助他们维权。”近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世鼎在谈及一起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时颇有感触。
小龙系孙某和魏某婚后生育的孩子,2017年,孙某和魏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离婚后,小龙跟随母亲魏某生活,其父孙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但自2019年起,孙某因手头拮据未完全履行抚养义务,至今已拖欠抚养费数万元。
西固区检察院受理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案件承办检察官前往小龙所在社区的居委会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父母的经济收入等情况,并协助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检察官认为,小龙系未成年人,尚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属于儿童特殊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考虑到抚养纠纷属于家庭纠纷,西固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化解工作。检察官兼顾“情理”与“法理”,对孙某进行耐心疏导、释法说理,同时就前期调查到的情况与法院承办法官进行了充分沟通。
“我愿意接受调解,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最终,在法检两院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孙某表示愿意履行法定义务,并当场支付部分抚养费,承诺剩余部分分期履行,小龙的抚养费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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