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院推动案件办理质量更高 效果更好

发布时间:2024-11-18 15:16:12     来源:甘肃法治报

兰州市检察院从宏观微观两个维度强化“三个管理”

推动案件办理质量更高效果更好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杜志玫)近日,兰州市检察院出台《关于通过宏观案件质效分析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通过微观案件质量评查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贯彻落实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部署。两个《意见》围绕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强调案件质效分析与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意义,要求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案件办理质量更高、效果更好。

《关于通过宏观案件质效分析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四个聚焦”“五个强化”,构建科学案件质效分析评价体系。聚焦案件流程监控强化案件管理,聚焦案件评查抓实质量管理,聚焦数据监督提升数据质量,聚焦案件质效分析强化业务管理,通过强化总体质效分析、强化专题质效分析、强化分析研判会商部门协作、强化问题反馈及意见提出、强化结果运用,对检察办案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以宏观管理方式实现数据分析向社会治理的转化,以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形成检察管理、治理制度,为检察工作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关于通过微观案件质量评查强化“三个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完善常规自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随机抽查“四位一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管控体系为切入点,明确案件评查指导原则、组织体系、职责体系,评查种类、内容;细化四种类型的评查各自涵盖的案件范围、评查组织的程序、方式方法等;建立评查结果等次的确定、反馈和异议问题的解决机制;确立评查问题的整改、跟踪监督机制以及评查结果的运用机制。把案件质量评查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评查促进高质效办案,推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