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办案为切入点,以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提高‘三个能力’,促进解决‘三个难题’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使未检综合保护实效得到全面提升。”
近年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统筹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构建协同机制打造未检品牌
2019年,甘南州人民检察院创立了“岗拉梅朵”未检品牌,旨在最大限度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迅速融入这一品牌打造过程,以持续推进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为抓手,不断创新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针对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舟曲县检察院筹资57万余元,与舟曲县峰迭新区小学共同打造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运用法律知识讲座、实践模拟、VR技术、人工智能、心理咨询等多种方式,丰富教育方式,提升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效果。通过法治教育基地,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将“岗拉梅朵”品牌内涵深植于青少年心中,让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和家庭了解、熟悉、支持未检工作。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并重
舟曲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立案监督,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本着“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教育挽救与惩罚打击并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训诫、引导、教育,因案施教,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
积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解决未成年被害人的实际困难。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得不到被告人赔偿的问题,办案人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被害人及家庭走出困境。
此外,舟曲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还督促引导家庭教育回归,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强化综合履职提升办案质效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舟曲县检察院强化综合履职,推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2022年,舟曲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办案检察官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存在的心理问题,第一时间邀请特约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走出心理误区,为早日回归社会医好心病。对于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通过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抚慰,使受害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影,回归健康生活。
学校管理事关学生的安全成长。2023年,舟曲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某校的安保措施不严,涉案学生系深夜跑出校外犯案,遂依法向学校的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履行好对学校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学校安保工作。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主管机关严格履职,督促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另外,针对个别KTV存在的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现象,舟曲县检察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监督对具有管理职责的行政单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娱乐行业加强整顿。
加强法治教育延伸保护触角
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舟曲县检察院将法治进校园活动作为普法工作重点。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观摩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入宣传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
同时,舟曲县检察院加强与学校、家庭、社会的协同教育,联合多部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将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了形成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县检察院还牵头与多家职能部门座谈协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会签了《舟曲县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将保护未成年人的触角伸向各行各业。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金凡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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