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向专业化迈进,2017年,会宁县检察院构建了办案、预防、帮教一体化办案区“绿立方”未检工作室。近年来,工作室始终秉持初心,用爱心和责任构筑起一方守护天地,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绿”的希望里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璀璨光芒。
强力监督 照亮“隐秘角落”
为助推强制报告落地生根,会宁县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十一家单位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发现辖区内部分旅馆、酒店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经营者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致使未成年人被性侵等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与此同时,紧盯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痛点难点问题,西固区检察院先后联合文旅、公安、市场、教育等部门对辖区内网吧、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先后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3件,以公益诉讼推动社会治理。
介入全覆盖 润泽“稚嫩心灵”
会宁县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联合公安民警制定详细的询问提纲,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经常会出现抑郁、自残等心理问题,积极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134人次,帮助其走出阴影。
针对因案致贫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积极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022年以来,为未成年被害人成功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累计21.9万元;同时,通过联合民政、妇联、社会公益组织等对其家庭开展临时救助,送去生活学习等必需品,解决其当下困难。成功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活动152人次,其中有40余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再犯罪率为零。
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小华跟小明作为同班同学,为多挣一点“外快”,在聊天软件上向他人贩卖淫秽视频牟利。案发后,检察官发现小华未满18周岁,小明未满16周岁。通过社会调查、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最终决定对小华附条件不起诉。同时,检察官根据二人犯罪情节、家庭环境、个人性格等依托社会支持体系,对二人制定个性帮教方案,开展不同形式的帮教活动和心理疏导,最终小华于今年成功考上了大学,小明也回到学校继续努力学习。
立体预防 守望“成长历程”
为打通家庭教育服务“最后一公里”,会宁县检察院通过设立维权工作室,集家庭教育、关护帮教、回归社会一体,聚焦留守儿童、困境家庭、罪错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团体辅导、开设道德讲堂等活动。
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的问题,向当事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126份,联合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家庭教育指导,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因父母离异,母亲疏于监管,未成年人小王长期跟社会闲散人员混迹,在一次饮酒后出现了故意伤人的情形。该案件办理过程中,“绿立方”未检办公室联合县妇联为小王母子“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邀请他们参加道德讲堂、法治教育等活动,经过6个月的努力,母亲终于认识到对孩子监管不仅仅是给予物质上的支持,还需要心灵上的抚慰,小王最终与母亲敞开心扉交流,母子关系重归于好。检察官根据考验期内小王表现,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期满不起诉。(文中小华、小明、小王均为化名)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通讯员 刘晓龙)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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