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治艳)今年以来,靖远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截至目前,已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靖远县检察院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以案件质量提升民事检察工作实效。案件办理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审结等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严把事实关和法律关,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的认定,努力做到证据分析透彻、法理阐述明白、逻辑论证严谨。
为深化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靖远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将办案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努力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对争议较大、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申请监督的案件进行听证,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提升了办案质量,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靖远县检察院主动与法院进行沟通,加强工作衔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民事案件监督协调机制,就落实检察建议中的问题、分歧意见磋商讨论,达成共识。对法院原本正确的裁判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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