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武晓燕)“哎,本想着在自家农田附近撒点拌有农药的玉米粒,就能让放羊的人不把羊群赶到这里来,没想到还成了犯法的事情,我们知道错了,是我们的无知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一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认罪服法,争取宽大处理。”近日,在景泰县检察院两名犯罪嫌疑人后悔地说道。
王某甲是本地的一家养殖户,为避免其他农户在自家农田周边放牧,王某甲事先在家中将“甲拌磷”拌在玉米粒中,后和儿子王某乙一起将玉米粒撒在自家农田附近,不明情况的农户在放羊时,羊群误食拌过“甲拌磷”的玉米粒致50只羊死亡。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以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王某乙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办案检察官提醒,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绝不是一时冲动或玩笑之举,任何对他人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投放危险物质举动,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广大农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时要采取合法的手段,在相对开放的农田或者果园中,要慎重使用农药,切不可为防止农作物被牲畜啃咬或者农作物被盗窃而随意在农田中、果园里投放剧毒农药。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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