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寇宗敬)近年来,靖远县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监督新路径,构建“刑事+行政”工作模式,全力保障县域种业安全。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种苗行业管理检察监督案》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监督十大典型案例,所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针对假种苗问题,靖远县检察院联合侦查人员与行政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受害群众,查看农户减产、滞销状况。通过有效运用行刑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在涉种子领域刑事案件办理方面,共办理2件6人,依法批捕2人、起诉6人。同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为192名农户挽回损失共计325万元。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靖远县检察院加强种苗市场监管,促进溯源治理。向行政机关发出的8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落实整改,以“我管”促“都管”,并且将办案经验做法向“辣椒”“黄瓜”等相关种苗领域拓展延伸,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有力保障全县种苗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达成“1+1>2”的良好成效。
此外,靖远县检察院还结合案例为农户解读政策、宣讲法律,介绍农资产品选购、储存的注意要点以及购买到假劣农资的维权途径,增强民众的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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