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以服务“生态立县”部署为切入点,为洮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注入检察动能,打造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新样板。生态公益诉讼检察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动态》2024年第24期采用推广。
服务大局 交出满意“检察答卷”
“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洮河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我院携手三市九县检察机关,会签《洮河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同治理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临洮县检察院检察长纪祥介绍说。
临洮县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行政”协作配合机制,与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协作配合,“检察+人大”联动机制,严格检察建议报备制,及时向党委、人大等上级机关报告报备检察建议84件。其中,临洮县检察院与临洮县水务局会签《关于临洮县水务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不断完善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圈”。
以案促治 助力高水平治理
2023年,临洮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在履职时发现,在洮河临洮段最大支流东峪沟河道内,一家肉羊育肥场在未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向东峪沟河道将产生的污染物质及废水通过水沟和暗管进行直排,水体发黑并伴有刺鼻性气味恶臭难闻,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清理河道10余里,有效确保了东峪沟河道的水生态环境安全。
临洮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洮河、漫坝河、东峪沟、大碧河等10条县级主要河流为重点,联合水务部门、公安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发现案件线索46条,立案监督42件,推动清除垃圾220余吨,收缴废旧地膜23余方,拆除群众私搭乱建3处。
借智借力 构建大保护格局
针对马啣山流域封山禁牧区、退耕还林区内保护措施不到位,违规偷牧、放牧,采石采砂破坏原生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临洮县检察院分析研判违法行为人的作息规律,打破常规执法办案,现场监督检查取证25次,立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
“我们通过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生态修复26600亩,打造了58公里4万亩绿色长廊;淘汰原生态放牧等落后产业,推广舍饲养畜技术,引导和支持群众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和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建立生态护林员制度,聘请156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全天上山巡查、修复损坏围栏15公里,确保放养牛羊不进入造林区域,且每人每年增加收入8000元。”临洮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裴生颐说。
近年来,临洮县检察院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拓展线索挖掘和来源渠道,聘任各领域公益诉讼观察员23名,招募各行各业“益心为公”志愿者15名,参与办理案件39件。推出“志愿者+”模式,发挥“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常态化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扫描”,提供公益诉讼保护线索17条、联合走访勘察4次。有序扩充检察“外脑”,专业行政人员5名担任检察官助理,利用“专业知识+检察智慧”,提供专业性意见6条,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准度。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周应林)
责任编辑: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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