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遇上“黑吃黑” 触犯两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10-30 17:07:42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 通讯员 杨瑶)近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在“跑分”过程中诈骗上线案件经一审、二审,被告人俞某某、陈某某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案中案”牵出“罪外罪”,“黑吃黑”的行径既算计了诈骗犯,也把他们自己送进了法网。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俞某某、陈某某经商量,通过某软件介绍卡主周某某、鲁某某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跑分”洗钱,之后按照上家要求将进入周某某、鲁某某银行卡内的非法资金取现及转出。在周某某将银行卡提供给俞某某、陈某某进行转账操作期间,俞某某、陈某某萌生了侵吞周某某卡内钱款的念头。于是,二人私自操作冻结周某某的银行卡后,向上线谎称涉案银行卡已被司法冻结,上线表示放弃剩余钱款后,俞某某、陈某某将周某某银行卡内剩余资金共计7万余元转出并据为己有。

在审查逮捕阶段,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西固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未认定俞某某、陈某某“黑吃黑”的事实。案件承办检察官经认真审查卷内证据并提审俞某某、陈某某后发现,二人对产生“黑吃黑”想法的过程、欺骗上线的手段以及转出钱款归自己使用的供述详细且一致,而且卷内还有二人提现记录等书证,能够印证二人实施了“黑吃黑”诈骗行为。于是,要求公安机关对该起诈骗犯罪事实立案侦查并补充移送。

最终,西固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诈骗罪两项罪名提起公诉,法院对两项罪名均予以认定,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责任编辑: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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