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谢谢检察官特地上门给我送来救助金,你们服务到家,让我太感动了。”收到司法救助金后,王女士对检察官说。近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当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4名救助申请人上门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共计8.5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为民情怀。
发放仪式上,承办检察官详细询问了申请人家庭情况、当前面临的生活困难以及司法救助金使用计划,并按照办案程序核对了救助申请人身份信息,签订了《国家司法救助发放登记表》,确保救助金能够真正用于改善申请人的生活质量,助力他们走出困境。同时,承办检察官向申请人现场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让他们更加了解自身的权益和救助渠道。
会宁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做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办案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救助工作机制,提高救助效率,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体和案件中发现符合救助规定的特殊困难群体,坚持“应救尽救”,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真正做到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责任编辑: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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