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强冲卡 “醉”上加罪须重罚

发布时间:2024-10-28 14:39:12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苏燕 王向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应是每一位司机铭记于心的准则,然而,总有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不仅酒后驾车,甚至在遇到交警设卡检查时强行冲卡,造成执勤民警受伤的严重后果。近日,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酒后驾车强行冲卡案,经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孙某在平川区某小区饮酒后驾车,当行驶至广场东口路段发现交警设卡检查酒驾时,他当即停车并准备倒车逃跑。执勤交警发现后,立即进行拦截,并作出停车手势,可孙某不但未减速,反而强行冲卡,将执勤交警顶到车辆前部拖行十几米,致使执勤交警受伤。之后,孙某沿广场东路逆行逃跑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相撞,这一过程又导致另一名交警受伤。经医院诊断,执勤交警左膝关节、右肘及右膝关节周围软组织损伤。经白银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孙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 49.3mg/100ml。

平川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孙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近日,平川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孙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办案检察官表示,依据法律规定,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强行冲卡的,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若对交警人身攻击的,还有可能构成袭警罪。即便冲卡情节尚不构成其他犯罪,也会成为危险驾驶罪中从重处理的情节。

责任编辑: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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