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孙涛)今年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不断加强司法救助金监管,构建“救助+监管”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司法救助金使用不当、缺乏监管等难题,提升了司法救助质效。
2024年7月,岷县检察院在核查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时,发现被害人在案件中死亡,其丈夫在案发一年后因病离世,其子女小丽、小强(化名)成为孤儿,现正处于高中学习阶段,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层报审批,10月18日,该院为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2.5万元。考虑到小丽、小强属于孤儿,存在无法定监护人监管资金的情况,经多次商议,最终选定小强、小丽的一位适格亲属作为第三方履行共同的监管义务。通过与该亲属签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共同对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形成全程跟踪监管,该笔司法救助资金采取定期存款形式发放支取,待二人成年后取出,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李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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