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魏世东)近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敦煌市妇联、转渠口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周某甲、周某乙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集中发放仪式,对两名未成年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29万元。
6月13日,申请人周某甲、周某乙因家庭生活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向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追索抚育费,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案件管辖地检察机关应当给予救助之规定,该院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层报获批准。
为确保涉未成年救助申请人的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该院积极协调敦煌市妇联、转渠口镇人民政府、敦煌农商银行转渠口支行,对两笔司法救助金进行监管,帮助两名未成年人顺利完成学业。
据悉,近年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符合条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持续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着力从机制建设、精准救助、成效体现等方面坚持不懈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好、做实,全力传递检察温情。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