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四百多件
我省检察机关聚力解决网络新业态下食药安全问题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10月9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自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共立案办理网络新业态下涉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477件,约占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31.8%;制发检察建议301件,提起公益诉讼74件,法院判决惩罚性赔偿金额178.64万元。
据了解,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新业态下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紧紧围绕营销假冒伪劣、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毒有害食品,未经依法许可或超过许可范围营销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营销假劣药、营销过程中不实描述或虚假宣传、诱导性宣传,网络直播平台未履行法定义务等四个重点方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
聚焦民生热点和社会关切,通过各层级专项监督提升办案质效。检察机关聚焦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通过“专项抓、抓专项”的方式,明确监督事项、监督方式,推动行业问题集中治理。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线上线下乳制品专项整治,加强对奶畜养殖防疫卫生,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以及挤奶设施、生鲜乳贮存设施清洗、消毒等全流程的监督。天水市检察院紧盯农贸市场和超市农产品食品等监督领域,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假冒伪劣药品、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
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畅通案件线索渠道推动诉源治理。针对食品药品调查取证难问题,检察机关内设部门破除“信息壁垒”,建立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线索移送和办案衔接机制。在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刑事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后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75件,有效推动食品药品刑事犯罪案件诉源治理和违法犯罪预防。
精准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确保起诉案件执行效果。对于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注重对案件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主观故意、持续时间、销售范围、销售金额、侵害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审慎精准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请,并积极主动与刑事检察部门、法院沟通联系,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惩罚性赔偿倍数与刑事罚金等进行充分沟通讨论,确保案件诉得准、判得下、执行得了,真正达到既打击违法犯罪又有效警示潜在违法者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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