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开展对辖区内药店销售‘消’字号产品是否规范,进行了‘回头看’目的是持续跟进监督,紧盯网络营销等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管好民生‘药匣子’,用实际行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10月8日,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全县网络平台销售的药品线索“消”字号产品是否规范进行了“回头看”时有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辖区内部分药店的违规经营行为,宁县检察院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涉案的经营商户逐一开展调查,同时出台药品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
为促使药品网络销售市场更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近日,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全县网络平台销售的药品线索“消”字号产品是否规范进行了“回头看”。目的是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手段推动职能部门加大对“消”字号产品药品的监管,管好民生的“药匣子”。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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