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吴梦菲)为落实川海一体化建设发展要求,共同服务保障红古、民和两地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近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工作座谈会,并签订《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三方面着手,明确主要对象及工作范围,突出线索移送、异地协作调查取证、纠纷化解、信息共享、业务交流等工作重点,搭建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跨区域平台,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深度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大局。
《意见》的签订是红古区检察院和民和县检察院加强司法协作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发挥民事检察法律监督职能,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的具体体现。两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发展理念,加强常态化沟通联系,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拓宽受案渠道,提高办案效率,秉持客观公正立场,遵循自愿处分、诉权平等、有限介入原则,加大协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跨区域支持起诉案件热点重点问题的研判分析,共同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维权法治意识,规范协作办理,真正发挥《意见》实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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