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院与兰州海关缉私局会签《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08 10:35:38     来源:甘肃法治报

兰州市检察院与兰州海关缉私局会签《意见》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共织轻罪治理责任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孙亮)为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力度,提升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全市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近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兰州海关缉私局会签《关于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效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惩罚教育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追赃挽损力度、案件的移送标准、做好行刑反向衔接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经审查对走私犯罪案件决定不起诉的,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及跟进监督。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以制发检察意见的方式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走私类犯罪行为转交海关缉私部门,由海关缉私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于堵住走私类犯罪行为“不刑不罚”漏洞,确保罚当其错、不枉不纵意义重大。海关缉私部门与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加强协作,准确把握打击范围,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有效遏制走私犯罪,共同织密轻罪治理的责任网。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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