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豆豆 王雅华)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强化社区矫正监督质效,确保“禁止令”严格规范执行,连日来,西固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社区矫正机构“禁止令”执行情况开展了检察监督,全面排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特定行业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的“禁止令”执行情况。
“禁止令”作为人民法院依据管制犯、缓刑犯的人身危险性而作出的监管措施,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或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确保“禁止令”的有效执行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犯罪分子的教育矫正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起着关键作用。此次检察监督聚焦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被判处缓刑并附加“禁止令”刑罚的执行情况,此类案件通常附加有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的“禁止令”。检察干警采取查看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追踪活动轨迹、开展座谈等方式,全面摸查社矫对象执行“禁止令”的实际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西固区检察院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禁止令”执行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社区矫正机构积极行动,通过工作人员定期入户、走访社区及派出所等方式,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止令”法律知识学习,全力确保“禁止令”规范执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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