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蔚蔚)为切实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巩固提升涉烟草专卖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成效,强化检察机关与烟草局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中的协作配合,近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以一起销售伪劣电子烟反向衔接案件为契机,与兰州新区烟草专卖局共同签署《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兰州新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
《协作意见》以“凝聚共识,统筹合力,促进治理”为目标,共十二条内容。内容涵盖检察机关对反向衔接案件的调查核实权、疑难复杂案件的听取意见程序、检察意见的提出与文书材料的移送、检察意见的跟踪监督、信息共享与联合培训等方面,并明确了兰州新区检察院与烟草局的职责分工及日常联络机制,确定了具体的移送对接部门。下一步,兰州新区检察院将持续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检察+行政”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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