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辛勤付出,让我们家的艰难现状有所缓解……”9月10日,青海省兴海县张某某在收到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1万元后,打来电话向办案检察官道谢。
张某某曾在麦积区务工,因被伤害致身体多处轻伤二级,无法外出劳动,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资金紧张无钱看病,没有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正在全家人一筹莫展之际,今年6月的一天,张某某接到了来自麦积区检察院的电话。
电话那头,麦积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的检察官告诉他,像他这样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对于备受生活困境煎熬的张某某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
最开始,张某某完全不敢相信,天上怎么可能掉馅饼呢。面对怀疑,综合业务部检察官邓海涛没有放弃,经过多次联系,坚持不懈,耐心地在电话中为张某某解释相关政策,终于取得了张某某的信任。
可是,从天水麦积到青海兴海,距离900多公里,来回路费上千块,张某某打了退堂鼓。
检察官听出了他的犹豫,告诉他不用担心,可以通过邮寄、微信等方式提交有关材料。检察官还通过微信聊天,详细告知他应该提交的材料,并手把手教他如何准备这些材料。经过审查,麦积区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相关材料报到天水市委政法委,主动申请上级政法机关进行救助,为他争取司法救助金1万元。
从申请到办结,在麦积区检察院检察官的精心协助与指导下,张某某足不出户就领到了司法救助金。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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