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退有力度 兑现权益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09-09 10:42:48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9月3日,在靖远县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和周边群众共同见证下,靖远县人民法院强制腾退了被执行人李某位于靖远县某驾校西院内及房屋内的物品,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某与李某于2021年3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刘某将位于靖远县某驾校西院内的场地和房屋租赁给李某使用,合同约定租期2年,年租金3万元。但租赁期满李某既不续签合同,也不主动腾退场地,刘某遂诉至靖远县法院。法院审理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腾退并返还其租赁的刘某位于靖远县某驾校西院内的场地和房屋,同时支付2023年3月1日至返还之日的场地占用费。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阅卷后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刚刑满释放,在送达执行法律文书后,给予李某一段时间,让其主动腾退。但李某仍推诿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遂发布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李某按照期限腾退,被执行人李某却置若罔闻。

9月3日上午,执行干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按照执行预案,进行强制腾退。被执行人李某在强制执行威慑下,主动提议自己放置于执行场所内的物品过于琐碎,腾退所花费的时间和代价较大,可以和申请执行人协商用自己的物品抵偿所欠占用费。执行法官综合考量,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协商,经过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愿意腾退并返还该涉案场所,申请人接收被执行人放置于执行场所内的办公用具,并给予被执行人1000元的经济补偿,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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