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8月26日,记者从华亭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该院的检察建议督促下,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涉事单位当天如数补缴相关费用13.17万元。
今年4月,华亭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察觉华亭市部分项目未依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导致13.1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未能按要求征收,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此情况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
华亭市检察院依法向监管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提议其敦促项目负责单位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展开全面排查,针对长期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建设项目依法督促缴纳,同时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建议后,监管单位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督促项目负责单位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费。然而,由于资金审批周期问题,项目负责单位回应称资金拨付到位后即刻缴纳。同时,办案人员组织监管单位、税务部门以及项目负责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告知各方不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磋商、沟通以及协调资金审批,8月26日,项目负责单位全额缴纳了 13.17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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