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检微共治”为群众撑起“暖心伞”

发布时间:2024-09-02 10:36:15     来源:甘肃法治报

“非常感谢检察院救助,我母亲继续接受治疗有了保障。”近日,被救助者的儿子刘某在回访时对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今年4月,刘某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向安宁区检察院提交了一条司法救助线索。检察官受理线索后,迅速行动,主动联系当事人,详细了解其家庭组成、收入状况等情况。同时,认真分析研判救助政策,及时为申请人申请救助金。目前,1.2万元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据悉,“兰检微共治”平台是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年4月上线运行的检察服务小助手掌上平台。该平台是兰州市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纵深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重要举措。它为广大群众、在兰企业在线反映线索、享受检察服务搭建了一座新“桥梁”。截至目前,该平台已受理各类线索178条,其中司法救助线索50余条。通过该平台,群众反映的因案致困、因案返贫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为因案致贫群众撑起了“暖心伞”。

缓解家庭困难

今年5月,董某看到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兰检微共治”平台的宣传信息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反映了自己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需要申请救助的情况。城关区检察院收到该条救助申请线索后,第一时间联系董某,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一次性告知其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次日,董某便向城关区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材料。

检察官经认真审核,针对董某因案致困的实际情况,城关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后,认为董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决定给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有效缓解了董某的困难。

解决燃眉之急

今年4月,榆中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收到一条司法救助申请线索。该院及时联系申请人,沟通案件详细情况。申请人在电话中悲痛异常,称其已年迈,儿子因交通肇事死亡后只得到少量赔偿,自己生活无依无靠。

检察干警随后进行走访,了解到申请人家庭为二类低保户。为切实帮助两个受害家庭走出困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榆中县检察院立即联系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司法救助会议讨论协调。根据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两个受害家庭司法救助9.5万元。

今年5月,榆中县检察院通过“兰检微共治”平台向申请人线上答复,并快速将救助款发放到位,解决了两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拓展救助渠道

今年6月初,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审核“兰检微共治”平台线索时,发现郭某申请的司法救助线索。检察官主动前往被救助人居住地,调查核实家庭情况。核实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提出救助资金申请。经过区委、市委、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给予郭某等3人救助金11.3万元。

7月下旬,红古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金发放给了郭某等3人,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全程监督救助金发放。为确保郭某家庭生活无后顾之忧,红古区检察院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民政部门表示,考虑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将郭某一家纳入民政临时救助范围,实现了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多元化。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刘莉)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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