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川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效衔接,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推动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感谢检察官调解,不仅解决了我们双方的矛盾纠纷,还化解了我们双方长期的积怨。”近期,一起涉及亲属间因故意伤害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通过平川区检察院“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并达成了和解协议,当事人家属真诚地向检察院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发生在亲属之间的轻伤害案件,2023年7月,韩某因与其姐夫赵某的因投资产生纠纷后,韩某与赵某的家人发生了口角,进而演变成了肢体冲突,杨某(韩某的大姨)在冲突中被韩某推倒受伤,经鉴定杨某因腓骨骨折造成轻伤二级。案件发生后,原本是亲戚的两家人相互指责,并从此断绝了来往。
平川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综合考量认为针对亲属间的伤害案件,不仅要促成赔偿更要达成谅解及时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找准矛盾症结后,平川区检察院“对症下药”提出调解方案并得以实施:由检察院牵头联系社区工作人员,邀请家族中的有威望的其他亲属共同参与调解,最终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损害给予赔偿,被害人对嫌疑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双方积怨就此化解。
为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效果,平川区检察院还就该案举行了听证会,办案检察官充分阐明对韩某作出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发表意见并认为该案经检察机关调解,双方亲属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赔偿协议,相互之间也表示谅解,作出不起诉更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一致同意不起诉处理意见。
据了解,平川区检察院在办理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中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同步审查赔偿、调解可行性,对有调解意愿但尚未达成合意的,及时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共办理调解刑事案件51件67人,调解成功率超过70%,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矛盾成功化解后,不诉案件达68.6%。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胡庭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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