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欺凌 与善同行

发布时间:2024-08-28 15:31:13     来源:法治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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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检察官在“拒绝欺凌,与善同行”的横幅上签字。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广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分别前往受聘学校,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全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陈孝志 摄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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