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成东)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与质效,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近日,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的工作办法》,旨在构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配合、联动的工作模式,有力推动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县检察院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作,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优良法治氛围。
《办法》共计13条,明确了两项监督衔接应遵循的原则、衔接方式,以及需要提请党委政法委进行执法监督的具体情形与要求。其中规定,检察机关需定期向党委政法委汇报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将法律监督中发现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无故不落实法律监督意见等四类情形,移交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党委政法委则要对检察机关请示报告的监督事项及时予以研究处理,定期分析研判衔接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同时,将执法监督、法律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政法各单位的督查范畴,建立日常联络、信息互通、线索互移、办理反馈等机制,细化监督衔接相关事项,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持续提升监督衔接实效。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