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王妮)近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人民法院、永登县树屏镇政府、永登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
2011年至2018年,杨某在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伙同他人将租赁的集体土地用于修建砖厂、办公用房及宿舍。经勘测,被改变农用性质的土地达30余亩。2020年10月,城关区检察院立案调查此事,履行公告程序并督促杨某采取整改措施,然而杨某未能及时整改到位。杨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法律法规,破坏了土地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同年12月,城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杨某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自行恢复平整违法占用的农用地,或者承担土地毁损复垦费用及评估鉴定费用。2021年6月,城关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城关区检察院的全部诉求,判决生效。
案件虽已审结,但被损坏农用地的整改进程以及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有效恢复,始终是检察机关牵挂的问题。近日,城关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回头看”。经核查,被破坏的农用地已整改完毕,基本达到复耕标准。针对部分细节问题,城关区检察院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意见及整改方式,全力守护土地资源。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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