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依托,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的全方位检察监督,为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成效显著。
全面摸排,精准聚焦监督对象需求
兰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司法局,通过实地走访、组织座谈等形式,对30余名从事货运司机、出租车司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展开调研。认真聆听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诉求以及外出请销假审批手续办理的意见等,建立人员名册和请销假台账,确保底数清、人员明。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困难和司法需求,兰州市检察机关会同市司法局召开“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深入研讨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现状、困难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就实现刑罚执行监督与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双赢”目标达成共识。
精准施策,充分彰显检察监督温度
兰州市检察机关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兰州市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范围,采用一次审批长期备案方式,简化请假审批流程;同时放宽外
出时限要求,情况紧急的可先备案后审批,为社矫对象安心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累计批准28人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中一起为检察机关依法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情形。
弹性监督,切实增强检察监督质效
兰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对社矫对象保护与监管并重原则。日常开展专题学习,通过以案释法、亲情帮教、签保证书等形式,提升社矫对象守法意识,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外出期间,监督社矫机构运用手机实时定位、线上打卡、电话通讯、微信实时视频等方式进行灵活实时监督管理,真正实现“出得去”“管得住”。对于外出期间的集中学习、公益活动等,可按请假程序登记,事后报到并补学,确保矫治质量不降低,避免重帮轻矫问题,保证矫正、经营两不误。
强化协作,深度确保检察监督成效
兰州市检察机关强化与市司法局的沟通联络,通过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协同办案、联合检查等方式,定期对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等活动进行检察监督,科学评估经常性外出涉企社矫对象风险性,着力解决社矫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事项合理、审批合法,推动检察监督、社区矫正监管执法与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实现多赢共赢。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蔡小英)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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