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检察高质效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

发布时间:2024-08-19 15:52:39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庞瑞瑞)“今后我会吸取这次的教训,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当事人王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追悔莫及地说。近日,安定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一起轻微犯罪案件当事人王某宣告不起诉。然而,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行政检察部门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被不起诉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这是安定区检察院针对住所不在本地的当事人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有力举措。

2024年3月,家住黑龙江省某市的王某经人介绍,将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非法获利2000元。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鉴于王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经公开听证,安定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是,刑事案件的不起诉,并不意味着这起案件画上了句号。考虑到当事人不在本地居住生活,刑事案件结案后可能会离开本地,为确保行政处罚得以落实,在刑事案件准备结案时,行政检察部门主动对接该案,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严谨研判,并及时与行政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在刑事检察部门宣告不起诉决定的当日,行政检察部门随案即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遂于收到《检察意见书》的当日,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四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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