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樊海蓉 高长宝)“感谢检察机关高效履职办案,帮助企业及时挽回全部经济损失。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制约、完善管理机制……”甘肃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向办案检察官说。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犯罪案件。
经查,涉案人马某某在担任甘肃某物流公司运营主管期间,因熟悉物流行业在寄递件运输过程中破损理赔机制,便伙同杨某某等人从网上购买低价商品,到货后通过故意损坏邮递物品、伪造交易记录、虚开高额发票等方式向快递公司进行高额理赔,骗取赔偿金。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马某某先后伙同他人作案29起,诈骗该快递公司共计11余万元,作案后将赃款挥霍。七里河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马某某、杨某某提起公诉。
针对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失察漏管等问题,七里河区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被害企业进一步规范快递破损理赔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完善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持续强化企业廉政教育与法治教育等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企业立即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就深入推动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强化了约谈、考评力度,增强了从业人员主体责任。同时,制定快递处理理赔请求时间限制,加强理赔申请时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每一笔理赔款的审批都经过严格审查和记录,有效提高和完善了企业运营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