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马振博)近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就刘某某夫妇追薪无证据、欠薪无法讨要的线索,积极开展调查并通过支持起诉为其提供了法律帮助。
2022年3月至11月,花甲之年的刘某某夫妇,在榆中县某菜库洗菜、码菜挣钱补贴家用。菜库负责人梁某未及时结算工资共计2万元。夫妻二人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决定起诉,但被告知无证据不予立案。刘某某夫妇维权无门,遂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榆中县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补强证据后,于2024年1月25日依法受理此案,提交了申请支持起诉的相关手续。1月30日,该院依法向榆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托与榆中县法院签订的支持起诉机制,该院以“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配合法官积极调解,推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榆中县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梁某某承诺于2024年7月30日前结清欠款。榆中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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