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颐养环境。”近日,辖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在漳县人民检察院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时表示。
今年 4 月,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活动。为切实了解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
经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养老机构存在无障碍设施不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例如老人居住房间内卫生间未设置无障碍扶手、楼梯内未设置无障碍扶手、未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等,给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身体健康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7月24日,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我们将以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老年人权益案件,推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助推养老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以更多务实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周瑾 何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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