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张宁)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期,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兰州百合”地理标志产品专项走访调研及实地调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声誉和品牌价值,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7月9日,西固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干警,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深入西固金沟乡百合生产农户、加工企业、销售商户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司法需求,收集对“兰州百合”品牌保护的意见建议。
“我们能申请使用‘兰州百合’地理标志吗?”“使用地理标志是否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使用了地理标志会不会被别人起诉?”对于被走访企业关心的商标保护、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检察干警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普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据悉,兰州百合于2004年9月27日被认证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14年3月被认证为“中国驰名商标”,西固区范围内被核准使用该地理标志的企业共有13家。下一步,西固区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发挥“四大检察”法律监督综合履职优势,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宣传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地理标志农产品行为,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携手研究解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痛点、难点问题,共同提升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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