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许薇)为切实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的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24年初以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部分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招生培训的问题,积极启动专项检察监督行动,通过“刑事检察+行政检察”的双轮驱动模式,全面清理教育培训领域的违规现象,取得了显著成效。
年初,安宁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处理一起违法犯罪案件时发现,涉案的甘肃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教育培训活动。随即,该院迅速启动跨部门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及时移交至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快速反应,前往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调取辖区400余家培训企业的基本信息以及42家培训学校的信息公示表等资料。经数据对比、分析和碰撞发现,部分教育机构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同时,办案组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相关证据,精准锁定了多家存在超范围经营及无证办学问题的教育培训机构。
为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安宁区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分别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安宁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启动联合执法专项活动,督促职能部门对违规经营的机构下达停办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活动,依照规定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安宁区检察院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召开“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构建信息共享、信用监管、公众监督等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信用惩戒,进一步拓宽了举报监管渠道,形成了共享共管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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