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出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
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提供保障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张莉)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近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区消费者协会共同签署《兰州市红古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与使用。
《管理办法》明确了赔偿金账户的设置、来源以及支出范围等内容,规定账户设置在区消费者协会,由区消费者协会负责赔偿金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其主要用途为开展公益性宣传等旨在保护消费者公共利益所产生的合理支出,致力于切实修复受损的消费环境。
《管理办法》的问世,乃是对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使用机制的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增进了司法、执法机关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之间的协作配合,有效提高了司法、执法机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化解消费纠纷工作的效率,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红古区检察院将基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大力推进《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持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资金管理与使用,加大对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力度,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受损公益得以及时修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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