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6月26日,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刑检干警观摩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庭审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罪名、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直观、清晰地揭示了被告人贩卖毒品的事实。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本次庭审活动准备充分,公诉人有理有据、有条不紊分组展示证据以及证明的事实,为我们举证质证提供了新的思路。”参会检察干警表示。
庭审结束后,金昌市检察院召开庭审观摩评议会,与会人员围绕庭审效果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并结合工作实际从起诉书制作、举证质证方式、公诉意见发表、法律文书质量、被告人量刑情节的认定等多个角度进行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高富强
1.本文为法治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