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检察院:以法治之力筑牢文物“保护墙”

发布时间:2024-06-15 18:01:07     来源:甘肃法治报

“通过参与到检察院长城遗址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活动,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到检察办案的更多环节,更加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造福后人。”6月7日,记者采访临洮县人员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时,人民监督员魏海霞告诉记者。

近年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检察护遗·守护战国秦长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推动解决相关问题12个,以法治之力筑牢战国秦长城“保护墙”,服务临洮战国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聚焦政治站位

构建文物保护格局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文物保护“一盘棋”思想,推进长城遗址保护工作。推行“三单五步”工作法,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三张清单”,细化明确案件交办、督办、催办、限期整改、移交问责“五个步骤”,确保责任到人、衔接顺畅、运转高效。

检察院与县文旅局、相关乡镇政府等单位通力合作,建立健全对口联系通报、线索移送反馈、专业协作调查、磋商监督、跟踪督促落实、执法联动、宣传培训等多项机制,形成“单位联动、防治结合”的文物保护新格局。

聚焦监督难点

厘清文物保护思路

“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文旅局和乡镇在长城遗址周边围上了围栏,立上了警示牌,以前堆放的垃圾清理干净了,放羊的也没有了,长城遗址得到了有效保护。”新添镇南坪村村主任岳克平说。

临洮县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等多家单位对境内5个乡镇、9个自然村的战国秦长城遗址实地走访6次,踏查长城遗址约42公里,走访咨询群众300余人。发现多处农田紧挨长城主体、堆放垃圾、灌溉侵蚀、牛羊蹬踏等人为破坏问题12个。针对缺少保护标识牌、监管缺位等问题,依法向县文旅局等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针对遗址处于开放状态、破坏比较严重、保护工作专业性较强等特点,及时组织召开磋商会议,找准秦长城遗址保护法治化、规范化的监督方向,推动秦长城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助力临洮战国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聚焦提质增效

丰富文物保护形式

临洮县检察院招募各行各业志愿者15名,调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发挥公益诉讼“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志愿者提供秦长城保护线索9条、专业意见3条,走访踏查2次,借助“外脑”提高监督办案质效。

通过开展2023年办理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整改巡查“回头看”,临洮县检察院对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及时固定证据,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履行保护职责。

“2023年我被临洮县人民检察院选为‘益心为公’志愿者,驻村时经常路过窑店镇杨家山村战国秦长城文化遗址保护区,看见有牛羊在长城上吃草,就给检察院提供了线索,检察院非常重视我提供的线索,长城文化遗址也得到了有效保护。”“益心为公”志愿者马扬说。

聚焦长效治理

提升文物保护形象

“临洮望儿咀长城为‘战国秦长城之源’,是长城文化的重要发源地,检察机关开展长城遗址保护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的。”省人大代表陈文静感慨道。临洮县检察院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自觉为战国秦长城保护和文化传播、旅游等发展模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多维度唱响公益诉讼检察声音,提高对文物保护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龚利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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