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9747件,年均增长40%;办结9665件,结案率99.16%,最高检设定通报值的四项民事检察业务指标全部达标,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在近日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报告了2022年至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
民事检察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民事案件的司法公正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监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监督公权力和救济私权并重、监督民事诉讼活动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监督个案纠纷解决与促进社会治理并重,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办理了一批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实现了民商检察与民事审判的良性互动,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全省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加大监督力度 维护司法公正
“每一起监督案件背后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监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法院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方面,充分发挥抗诉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功能,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173件,对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145件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审结113件,改判、调解、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02件,抗诉改变率90.27%。注重以再审检察建议促进法院发挥内部审判监督机制作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0件,法院裁定再审335件,采纳率93.06%。
在民事执行监督方面,组织开展涉民生领域、涉营商环境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908件。针对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不当、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情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67件,法院采纳1562件,采纳率99.68%。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打击力度,协同法院、公安机关合力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1件11人,提起公诉49件56人。
在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方面,加强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对立案、保全、调解、送达等审判各环节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98件,法院采纳896件,采纳率99.78%。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建立“一案双查”机制,一并加强“对事”“对人”监督,共移送相关线索9件。
在虚假诉讼监督方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保险理赔、建设工程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主动依职权开展监督,共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7件,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监督意见178件,涉案金额近3亿元。省检察院向省法院制发改进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检察建议,形成打击合力。
主动积极作为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自觉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把法律监督、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办理涉非公经济申诉案件1636件,提出监督意见492件,全力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复查案件,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多次调整和解方案,使得两家民营企业600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和解,助力企业重新轻装上阵,投入生产经营。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保安康筑幸福——民事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聚焦环境、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重点针对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民事合法权益问题,用心用情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形成了“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社会治理”相融合的办案模式,让检察办案更有温度。截至2023年底,会同法院、司法、人社、妇联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31个,办理特殊群体维权支持起诉案件4292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8124万元,对69名生活困难的民事案件申诉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1.3万元。
践行“枫桥经验”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平凉市检察院办理的章某与章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把听证会开到村民“家门口”,邀请周边群众参与公开听证并公开评议,解开双方多年心结,长达12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这是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
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把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开展服判息诉作为重点任务,坚持法律监督与尊重法院公正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与人民法院共同保障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598件,占全省办结案件总数的16.6%。坚持诉调结合,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共达成检察息诉和解607件。
全省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稳压器”作用,通过提出监督意见、检察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省检察院出台《甘肃省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办法》,重点聚焦长期“案结事未了”的申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825件,推动依法审查、第三方评判和群众参与见证等形成合力,引导和解 607 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天水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暖馨枫检”品牌进驻市县两级综治中心,用好检察听证,将矛盾化解重心和关口前移,2023年以来公开听证评议案件1200余件,这一做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瑞军)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