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建设项目多,牵涉到群众方方面面的利益,你们的到来真是一场及时雨。”5月28日,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到什社乡永丰村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时,村支书魏立阳高兴地说。
“今天主要围绕农村土地、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等方面大家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在村部会议室里,检察干警结合热点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广大群众讲解民法典有关知识。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合同?”“合同签了,违约责任是根据什么来定?”在宣讲过程中,群众积极咨询提问,并对个别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检察干警针对群众提出的关于合同签订及违约责任、老年人赡养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问题逐一解答,并解疑释惑。
在和群众的互动环节,检察干警了解到因“陇电入鲁”项目规划要求,需占用永丰村当庄养殖合作社土地,但村民对拆迁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不是太了解。随即,检察干警引用民法典有关规定释法说理,并积极建言献策。
“检察院这次送法上门服务,让我们受益匪浅,不仅对拆迁事宜有了明确的法律认识,而且对合作社未来的发展也有了明确的规划。”村民说。
“下一步,检察院将持续加大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不同方式,潜移默化地向群众传递法治声音,让民法典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西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登峰说道。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马志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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