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案结事要了——渭源县检察院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4-05-20 17:37:24     来源:法治甘肃网

  “谢谢检察官,是你们帮助我们双方达成和解,我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近日,渭源县新寨镇村民何某某拿到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真诚地说。

  近年来,渭源县检察院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做到小案不小办、案结事要了,着力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联动调解

化解小案有速度

  2023年11月,村民李某干完农活途经王某某家的田埂边,王某某不让,两人发生争吵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李某的儿子赶来后看见父亲被打,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后王某某家人报警。经鉴定,王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释法说理,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倾听双方的不满与委屈,帮助他们解开心结。检察官还邀请镇政府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办案民警开启多元联动调解方式,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

公开听证

化解小案有温度

  渭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

  今年3月,村民杨某某驾车盗走李某暂放在玉米地里的化肥6袋和党参幼苗50斤,价值3000余元。另一案中,何某某因自己的快递件没找到,便将他人快递件取走,被盗快递件价值2000余元。案发后,杨某某、何某某均对自己因一念之差触犯法律非常后悔,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对此,渭源县检察院就两起盗窃案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等共同参与。经过充分评议,听证人员认为涉案物品已起获、被害人经济损失也得到弥补、双方当事人亦达成刑事和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最终,检察机关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合力量

化解小案有力度

  渭源县检察院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小分队,检察干警密切联系村“两委”干部,开展调解、普法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今年4月,村民赵某与邻居刘某因垒院墙发生争执后,双方大打出手。厮打中,赵某失手将刘某打致轻伤。渭源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积极安排小分队人员向双方了解情况,走访调查知情村民,安排村干部、检察干警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在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同意拆墙让出“滴水沿”,赵某愿意赔偿刘某医疗费和人身伤害损失。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魏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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