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检察制定行刑反向衔接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16 15:39:33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齐洪德)近日,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行刑反向衔接线索内部移送工作规定(试行)》,为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供制度保障。

该《规定》共14条,内容涵盖案件移送、延长审查、行政机关回复等具体流程,明确了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应遵循检察一体协同、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归口办理和双向移送的原则。尤其是针对刑事检察部与行政检察部意见不统一的问题,《规定》制定提前介入制度、公开听证制度,明确刑事检察部门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前,由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方式提前介入。同时,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不起诉案件时,对疑难、复杂、敏感或者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在提出检察意见前,可以召开听证会,邀请刑事检察部门承办人参加。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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