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控告申诉检察的主责主业。今年以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不断细化完善工作举措、延伸执法触角,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办案履职全过程。
接访到位
“感谢你们这么远来我家帮我解开心结,这回我明白了,是我钻牛角尖了。”一句句感谢,一面面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最高褒奖,也是检察机关扎实开展领导包案工作的不竭动力。
今年以来,灵台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畅通规范群众来访时表达诉求、利益协调的通道,又持续做好精细化服务工作,对所有信访案件进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答复,做到“应回尽回,能回尽回”。同时,持续参与四级联动群众接访工作,设置每周二为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日当天由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强化面对面法律宣传及释法说理工作,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流程到位
灵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工作理念,建立完善与刑检部门、未检部门、民事行政部门等联合办案机制,对涉检涉诉信访案件及可能存在矛盾纠纷案件,认真核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民事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建议等方式,强化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加强与检察管理监督部门的协作,按照承办人接待、部门负责人接待、主管检察长接待三个层次,增强说理工作的针对性与权威性。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认定、处理依据进行说明,为当事人解释法律适用的疑惑;部门负责人就相关法律的出台背景及变化情况进行介绍,让当事人理解案件处理的社会背景;主管检察长就全案宏观阐释,并为当事人彻底解决纠纷提供建议参考。
包案到位
灵台县检察院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直接会见信访人,引导信访群众理智平和、依法依规反映诉求,促使当事人“事心双解”,促进案件首办化解纠纷。
包案领导在下访中强调,镇、村“两委”负责人要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掌握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院控申部门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定期走访了解,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坚持以“法、理、情”相统一的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重点人员矛盾纠纷化解、释法说理等稳控工作,为更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打好坚实的基础。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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