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检察院:强化检察服务 全力开展追赃挽损

发布时间:2024-03-11 10:46:41     来源:法治甘肃网

今年以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依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进行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实际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一个理念

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坚持“能动履职,应追尽追”的办案理念,注重“全链式”追踪案件资金流向。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掌握涉案动态信息,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涉案人员资产情况、涉案财物权属方面的证据,因案制宜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及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阶段,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收集关于涉案资产的线索,督促公安机关查证,确保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尽可能扩大可退赔的财产范围,提高检察环节追赃挽损的成功率。

抓好两个联动

保障追赃挽损工作有效推进

加强内部联动,保障追赃挽损工作落到实处。案件管理部门把好案件“入口关”,在受理公安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进行初步审核,对涉及追赃挽损案件进行标记,加大对追赃挽损案件流程监控力度;办案部门定期对涉及追赃挽损案件进行专项分析统计,及时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追赃挽损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强化外部联动,推进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研究退赃返赃的程序,明确退赃返赃途径,畅通刑事追赃协作渠道,形成追赃挽损合力,共同推进涉案资产处置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和挽回被害人及国家损失。

落实三个举措

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贯彻刑事司法政策,把好案件质量关。坚持宽严相济,将退赃退赔情况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和提出量刑建议的情节予以考量。加强释法说理,敦促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对每一件涉及追赃挽损的侵财类及经济类犯罪案件,主动对嫌疑人释法说理,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向犯罪嫌疑人释明其中利害关系,端正犯罪嫌疑人态度,尽可能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做好普法宣传,推进溯源治理。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将溯源治理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开展一系列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的普法宣传活动,筑牢人民群众防骗反诈防线。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殷有凯 )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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