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检察院出台七项措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3-07 17:57:26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苗丰俊)近日,嘉峪关市检察院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七项措施》,以法治之力保障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嘉峪关检察院紧紧围绕平安乡村、富裕乡村、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建设目标,突出服务保障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主线提出七项措施。

《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聚焦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领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各项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努力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措施》强调,要坚持能动履职,多办案、办好案,着力解决影响乡村振兴有序推进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要全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耕地安全,强化危害农村食药品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犯罪。要加大农村因案致贫人员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要深化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强化“三农”工作检察保障。

责任编辑:高富强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