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发菜 构成犯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4-02-28 10:23:22     来源:法治甘肃网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范亚胤 李文娟)近日,由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收购发菜案作出有罪判决。

  2022年11月,被告人黄某山、黄某鹏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民乐县六坝镇五庄村等地非法收购野生发菜57.9千克,价值86850元。经鉴定,涉案送检野生植物为发状念珠藻,通称发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开庭审理,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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