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两年发放司法救助金2582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1-04 22:14:18     来源:甘肃法治报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维琴)“2022年至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950件1312人,发放救助金2582万余元。”这是1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做实民生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的内容。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军介绍,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强对农村地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为重点,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有力做实民生检察工作。全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检察重点工作范围统筹推进,全省具有司法救助职能的105个检察院实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全覆盖。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751户1053人,发放救助金1918.7万元;救助未成年人381人,发放救助金958.4万元;救助困难妇女356人,发放救助金872万元;救助残疾人177人,发放救助金534万元;救助退役军人及军属38人,发放救助金68.6万元。

各级检察院强化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统筹指导,制定司法救助具体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各部门司法救助责任。建立健全办案部门沟通协调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机制,着力加大在办理各类检察案件中发现移送救助线索的力度。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融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大局,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妇联、教育、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施办法,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融合,积极构建“多元”救助新格局。省、市检察院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司法救助工作进行量化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通过两微一端、新闻媒介及干警入户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增强全社会对司法救助工作的认同感。

张学军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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